是確診者、或接觸者 第一時間該怎麼做?十大防疫注意事項1次看

by 許 家禎

近期,台灣冠狀肺炎疫情升溫,台北市、新北市已進入三級警戒防疫,許多公司也宣布分流上班、居家辦公等措施因應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針對確診者、接觸者,各提出十大注意事項,提醒民眾多加留意。 

若是確診個案要注意: 

1. 大部分的COVID-19感染者症狀輕微,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,為了將醫療資源留給重症患者,請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,等候公衛人員通知。 

2.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,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,不要離開房間。 

3.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,特別是長者、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。 

4.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,可使用肥皂和水洗手,或使用酒精洗手。 

5. 若出現發燒症狀,可以使用退燒藥減緩不適症狀,盡量臥床休息和飲水。 

6. 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,若出現喘、呼吸困難、持續胸痛、胸悶、意識不清、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,請立即聯繫119、衛生局或撥打1922。 

7. 請依指示就醫,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 

8.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,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。 

9. 使用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。 

10. 電話連絡密切接觸者(在開始有症狀發生的前3天至隔離前,曾有共同用餐、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),請他們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。 

有接觸到確診個案要注意: 

1. 如果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3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(如共同用餐、共同居住或有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),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,等候衛生單位通知,除非有需立即就醫需求,請不要離開住所。 

2.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,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,不要離開房間。 

3.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,特別是長者、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。 

4.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,可使用肥皂和水洗手,或使用酒精洗手。 

5. 觀察自己是否出現COVID-19的相關症狀,如:發燒、流鼻水、咳嗽、喉嚨痛、倦怠、肌肉痠痛、頭痛、腹瀉、嗅覺或味覺異常、呼吸急促等。 

6. 若出現喘、呼吸困難、持續胸痛、胸悶、意識不清、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,請立即聯繫119、衛生局或撥打1922。 

7. 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,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 

8.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,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。 

9.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。 

10. 如果不是密切接觸者,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,如有疑似症狀,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,並告知可能的接觸史。

另外,由疾管署設計的「臺灣社交距離」手機APP,也提醒大家下載,並記得開啟藍芽、通知功能。團結抗疫、需要你我一同努力。 

(注意事項資料來源為: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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