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來自台中的吳小姐,她的父親經大腸癌手術後,醫師說手術非常順利,但後續還是得做電療跟化療,此舉讓她不解,到底為什麼罹癌者手術成功後,還需做電療與化療呢?可以不做嗎?不做會怎樣?
癌症是由自體細胞變異而成
首先必須有一個觀念,癌症是由自己的細胞、自身黏液變異而來,它不會傳染,一般在訂所謂期數的時候,在第二期以上的病患,通常會有淋巴轉移的狀況,且有些細胞化驗出來後,發現變異程度很大,以後在其他部位復發的機率相當高。
採電療及化療 預防癌症再復發
這時,醫生就會建議追加電療及化療,預防一再復發。電療是依據試驗後,根據易復發的位置,採局部電療不是全身,因為也可能有副作用,甚至有時電到骨髓,反而會為了預防癌症復發,又得到其他疾病。
另外,以大腸癌為例,再做了一些試驗後,發現它容易在原地復發,或是轉移至肝臟、腹部淋巴結、肺部,還有骨頭,既然有機會復發又無法預測在哪時,就適合做化療,將藥物透過血液循環遍及全身,以壓制這過渡期活化的致癌基因又另起爐灶。
根據醫學統計報導,當乳癌執行手術切除後,再用荷爾蒙療法,可抑制30%復發的機會,追加電療及化療可再個別降30%。
最後,給病患及家屬一個觀念,醫院並不是監獄跟警察局,若實施電療跟化療後不舒服,不願意做時不會有人逼迫,醫師一定會在身體可承受內繼續,畢竟這是預防的措施,全看病患及家屬如何選擇。
